彼倡此和的英文是「He advocated peace」
bi chang ci he
和:附和;应和。比喻一方倡导,别一方效法;或互相配合,彼此呼应。
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五十六回:“二人先通了郤克,然后谒见晋景公,内外同心,彼倡此和,不由晋景公不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