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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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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曹

词典「民曹」详细解释释义

民曹详细解释

【 民曹 min cao 】

  • 官署名。

    汉成帝 初置。后世名称多变,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。至 隋 时定名为民部, 唐高宗 时避 太宗 李世民 讳,又改称户部,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尚书六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‘ 成帝 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……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;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。’” 刘昭 注引 蔡质 《汉旧仪》:“﹝民曹﹞典缮治、功作、监池、苑、囿、盗贼事。” 明 高启 《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》诗:“詔贰民曹出禁林,陈辞因得解朝簪。”参见“ 民部 ”。

  • 民曹例子

    【 民曹 min cao 】

    1、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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