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职的拼音是「zá zhí」
za zhi
古代品官以外的办事人员。
宋 赵令畤 《侯鲭录》卷六:“官人怒,杂职安敢轻行杖?” 清 薛福成 《应诏陈言疏》:“但留捐监、捐封、捐级,与捐杂职等项,概收实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