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论输 lun shu 】
定罪而罚作劳役。
《史记·黥布列传》:“ 布 已论输 丽山 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言 布 论决受黥竟, 丽山 作陵也。时 会稽郡 输身徒。”《文选·任昉<天监三年策秀才文>之三》:“睚眦有违,论输左校。” 李善 注:“论输,谓论其罪而输作也。”
词典「论输」详细解释释义
定罪而罚作劳役。
《史记·黥布列传》:“ 布 已论输 丽山 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言 布 论决受黥竟, 丽山 作陵也。时 会稽郡 输身徒。”《文选·任昉<天监三年策秀才文>之三》:“睚眦有违,论输左校。” 李善 注:“论输,谓论其罪而输作也。”
1、反过来说,运用不当,就是负的一面大过正的一面的贬义词,负面的怕输心理却能抹杀某人对某事的想象力,严重的干扰到他自身的创造力,导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“无过论”这种负面的怕输心理。
2、 在著名的1925年斯科普斯“猴子审判案”中,一位田纳西州的教师在法庭上为自己讲授进化论辩护,却输掉了官司。
3、 马克思把商品的概念由物质产品扩大为劳动力、输业和服务,并提出运输业和劳务部门的劳动也创造价值的理论,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