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编余 bian yu 】
整顿编制后多余的。
《新华月报》1950年第1卷第6期:“政府机关、学校、团体则制定编制,规定供给标准,编外和编余人员由全国编制委员会统一调配。”参见“ 编制 ”。
词典「编余」详细解释释义
整顿编制后多余的。
《新华月报》1950年第1卷第6期:“政府机关、学校、团体则制定编制,规定供给标准,编外和编余人员由全国编制委员会统一调配。”参见“ 编制 ”。
1、这些形式有开除,作为编余人员,暂时解雇或退休。
2、 行政系统的整编工作是必要的,亦须适当地处理编余人员,使他们获得工作和学习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