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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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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察

词典「司察」详细解释释义

司察详细解释

【 司察 si cha 】

  • 督察。司,通“ 伺 ”。

    《汉书·盖宽饶传》:“明主知君絜白公正,不畏彊御,故命君以司察之位,擅君以奉使之权。”《后汉书·陈元传》:“诚不宜使有司察公辅之名。” 李贤 注:“司察,犹督察也。” 三国 魏 刘劭 《人物志·材能》:“夫人材不同,能各有异:有自任之能……有司察纠摘之能。” 刘昞 注:“督察是非,无不区别。”

  • 司察例子

    【 司察 si cha 】

    1、最高法院原讼庭之职权应由首席按或首席按不时委任之1名法官执行;及最高法院原讼庭可在讼费方面发出其认为适当之命令。
    2、 凡在约瑟手下的事,狱一概不,因为耶和华与约瑟同在。耶和华使他所作的尽都顺利。
    3、 首席按可发出书面通知,将其名字从审裁员小组名单中删除。
    4、 任何审裁员,倘不再通常在香港居住;因犯罪而被裁定罪名成立;宣布破产;或经首席按认为疏忽职守或不能执行职务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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