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理不容的拼音是「tiān lǐ bù róng」
tian li bu rong
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